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汽車零部件再制造分會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汽車零部件再制造分會(以下簡稱分會),
英文譯名The Remanufacture Committee of China Association of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
第二條 本分會是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領導下的產品型分支機構,實行單位會員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面向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汽車再制造分會會員單位,為行業服務,為政府部門服務。
第三條 遵守《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章程》,與時俱進,開創進取,以平等協商、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為原則,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行業活動。
第四條 本分會宗旨:在上級主管部門和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領導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開展行業內組織協調、自律、監督、信息溝通、咨詢服務等工作,促進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行業的協調發展,更好地為整個汽車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實踐性支持、為循環經濟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撐、為舊機電產品的循環利用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五條 本分會的業務范圍:
(一)開展調查研究,為政府制定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提供建議
(二)組織汽車零部件再制造企業交流改革和管理經驗,促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市場競爭能力。
(三)受委托對行業內的大型投資、改造、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調研、論證工作,并提供建議。
(四)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制修訂行業標準,并組織開展標準的貫徹、宣傳、推廣工作。
(五) 收集和反饋行業服務質量信息, 開展用戶滿意度調查工作, 調節糾紛。
(六)研究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技術發展趨勢,組織開展行業內技術交流,促進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技術的發展。
(七)組建行業技術經濟信息網絡,協助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開展行業的統計工作。
(八)制定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范企業行為,促進企業的公平競爭。
(九)組織企業開展技術交流和聯合開發活動,培育完善的技術市場,受委托組織行業產品、 技術鑒定和科技成果評審,協助組織行業的國際國內交流工作。
(十)承擔上級有關部門和會員單位的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理事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理事單位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分會工作有批評和監督權;
(三)有權參加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本分會組織的活動;
(四)有權獲得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本分會提供的服務和有關資料。
第七條 理事單位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章程和本分會《工作條例》,執行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本分會的決議;
(二)積極支持并參加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本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委托承擔相關工作;
(三)積極向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本分會傳遞信息、資料并提出建議;
(四)遵守行業的有關規定,維護行業的整體利益。
第四章 會員單位
第八條 凡依法取得工商登記法人營業執照,從事本行業產品生產、經營的企業(集團、公司),依法注冊登記的本行業科研設計院所、大中專院校、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均可作為單位會員自愿加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參加本分會活動。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分會的單位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章程及本分會工作條例;
(二)有加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參加本分會活動的意愿;
(三)通過再制造企業資質認可,在本行業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對行業整體發展具有群體觀念并積極參與。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本分會組織審查資質確認后,上報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審批;
(三)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審核批準后核發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單位的權利
(一)中汽協和本分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中汽協和分會舉辦的各類活動。
(三)優先享用中汽協和分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四)對中汽協和分會的工作有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單位的義務
(一)執行《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章程》和本分會《工作條例》。
(二)維護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本分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本分會交辦的工作,執行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決議和本分會的決議分會。
(四)向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和本分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分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兩次無故不參加分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章程或本分會《工作條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作清退處理,報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處審批,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第五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訂和修改分會工作條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單位。
(三)決定終止事宜。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 2/3 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審批。
第十八條 理事單位候選資格
(一)必須是會員單位,并且入會在二年以上。
(二)遵守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章程與汽車零部件再制造分會工作條例。
(三)必須熱愛和支持分會工作,愿意為會員服務和履行應盡義務。
(四)理事候選單位近兩年經營指標及平均業績相對優秀,在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行業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具有先進性和代表性。
第十九條 全體理事會議
(一)全體理事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由理事長召集,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本人應按時參加。
(二)審議通過本分會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第二十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二)理事會由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和理事單位組成,經民主協商推薦和選舉,按照三三制原則〔理事單位數量是參加本分會或分會活動單位的三分之一,副理事長單位數量是理事單位的三分之一〕產生。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和理事單位的協商推薦名單, 須經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處審核同意后選舉產生。
(三)理事會選舉理事長單位〔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和理事單位〔理事〕若干名。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人選,應由本單位負責分會工作的負責人擔任。
(四)理事長主持本分會工作,副理事長分工協助開展工作。
(五)理事會每屆任期四年,理事長單位〔理事長〕可連任兩屆,因特殊情況需繼續連任的,可報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處批準,再任一屆。
(六)各單位出任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人員變動,應在一個月內通知本分會,報請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審批后,履行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職責
(一)召開會員大會,審核通過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財務預算。
(二)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并根據理事長提名,任命秘書長及工作人員。
(三)初審發展會員,初審退會會員。
(四)決定和處理分會的有關重要事項,并報總會批示。
第二十二條 秘書處
(一)分會秘書處是汽車零部件再制造分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二)秘書處由秘書長 1 人(專職),秘書若干人組成,理事以上單位設一名秘書(兼職)以便聯絡日常工作。
(三)分會秘書長由理事長提名,經分會理事會審批后聘任。
第二十三條 秘書處職責
(一)分會秘書處具體負責執行分會代表大會、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分會的日常工作。
(二)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主持分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理事會的各項決議;制定、實施秘書處各項規章制度;提請聘任或解聘秘書人員;完成理事長、理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協調與上級協會的工作。
第六章 財務管理
第二十四條 分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單位交納的會費。
(二)個人和團體的資助和捐贈。
(三)其它正當收入。
第二十五條 委員會經費支出
(一)分會通過的各項活動支出。
(二)秘書處及工作人員的辦公費和補貼,有償服務人員的補貼。
(三)其它必要開支。
第二十六條 分會財務預算,須經理事會通過,每一年度會計財務決算報理事會審核批準,上報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處,并接受監督。
第七章 工作條例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條 對本分會工作條例的修改由秘書處負責,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分會修改的條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經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審查同意后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序
第二十九條 本分會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條 本分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同意。
第三十一條 本分會經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同意并經社團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分會理事長、 副理事長和秘書長任職年齡, 最高不超過65周歲。
第三十三條 本工作條例解釋權屬本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