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行業
自律公約
2021年11月4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推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是實現汽車產業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的重要內容。為引導中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健康、規范化發展,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完善再制造企業誠信體系,規范再制造企業合法生產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按照《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規范管理暫行辦法》對行業協會的要求,依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汽車零部件再制造分會章程》的相關規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汽車零部件再制造分會(以下簡稱“再制造分會”)會員單位經共同協商,制定本公約,并呼吁在中國境內開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業務的單位承諾共同遵守本公約。
第二條 本自律公約的內容符合《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規范管理暫行辦法》對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活動主體的全部要求。
第三條 本公約為行業自律公約。凡再制造分會會員自取得會員資格之日起,視為自愿加入本公約。
第二章 自律條款
第四條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管理規定,自覺遵守協會章程、自律公約和其他有關規定,接受政府、協會及線管部門的監督與管理,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第五條 保證再制造產品質量達到《暫行辦法》的要求,堅持質量第一的宗旨,不斷加強質量管理,提升再制造技術能力,提高再制造產品質量。
第六條 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保證再制造產品的售后服務不低于原型新品,建立和完善銷售服務體系,積極投保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品質量責任險,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低價傾銷劣質產品,不破壞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行業市場秩序,自覺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第三章 實施監督
第八條 再制造分會是本公約的執行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公約。
第九條 再制造分會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會員單位自律公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并有權將履行情況向社會公布。各會員單位應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所需資料。
第十條 行業內企業或個人均有權對違反《暫行辦法》和再制造企業違法行為向分會或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反映,分會將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和相關法律要求向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舉報。